成都交警:12月25日起实施,有效期3年!
司机朋友注意!
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
关于万象城片区、交子大道片区试点设立
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。
具体如下
关于万象城片区、交子大道片区试点设立
低碳交通示范区的通告
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试点设立低碳交通示范区,并采取如下交通管理措施,具体通告如下:
一、实施区域
(一)成华区万象城片区
二环路(不含)、双庆路(不含)、双成二路(不含)、双福二路(不含)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。
(二)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片区
1.交子大道(成汉南路至交子北一路)。
2.锦晖西一街(交子北一路至交子北二路)。
二、实施对象
所有机动车。
三、实施内容
(一)成华区万象城片区
二环路(不含)、双庆路(不含)、双成二路(不含)、双福二路(不含)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,禁止机动车通行。
(二)高新区交子大道片区
1. 交子大道(成汉南路至交子北一路),在法定节假日及其放假前一天、星期五至星期日(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星期日除外)的 20:00至22:00禁止机动车通行。
2.锦晖西一街(交子北一路至交子北二路)禁止机动车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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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违反本通告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。
五、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
六、本通告实施后,2021年9月26日发布的《关于交子大道实施限时步行街的通告》同步废止。
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2024年12月20日
信息来源:成都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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