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置房产差点被“乌龙拍卖”,法院低级失误难以理解
文丨宗和
房子还能被乌龙拍卖?真是咄咄怪事。
据扬子晚报报道,家住北京的李先生近日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,他在今年1月5日收到法院的公告,称其在几年前购买的海口龙华区某房产,已被查封并“将执行法拍”。李先生联系律师多番查询后发现,由于他和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同名同姓,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乌龙,误将李先生的房产牵涉其中。
在和李先生取得联系并核实致歉后,涉事法院解除了对李先生房产的查封,并表示会进行深入调查,找出错误环节和相关责任人。李先生同样想知道,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,自己的房子为何会被乌龙拍卖。
复盘这起乌龙拍卖事件,李先生做出最正确明智的选择是紧急求助律师。但即便律师介入,事情解决起来也没有很顺利。律师联系法院调卷宗,结果联系了一天也没给。最后是律师找到原告律师的电话,要来卷宗才发现是个乌龙,被告和李先生同名同姓,欠债无力偿还后,名下资产要被强制执行。
律师打电话给法院要求紧急停止法拍程序,法院工作人员说他们只管拍卖不管案件,让他去找法官。给法官打电话说马上开会,让写材料给他们送过去。虽然事情最后解决了,但整个过程,免不了让无辜的业主惊心动魄,备受煎熬。
法院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之所以出现乌龙拍卖,是因为当时案子多情况紧急,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,原告律师查询发现同名同姓人名下有房产后,要求法院查封,法院没严格核实就立即查封了,以至闹出了乌龙拍卖。
原告律师查询后没仔细核实,当然要承担一定责任,但更大的责任在法院一方。
按照一般的法拍流程,法院在查封房产准备拍卖前,需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房产登记档案,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被执行人所有,以及搞清楚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纠纷、土地性质等关键信息,才能在拍卖时让竞拍人全面了解房产真实状况。
具体到此案,法院授权律师去调房产登记档案,不知律师为何没核实身份信息,就把李先生的房产信息提供给法院——就算两人姓名相同,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等其他信息,不可能都一样。律师搞错也就算了,法院竟然没有核实,律师说啥就是啥。如果不是物业及时把房子要法拍的信息告知李先生,说不定他下次赶到海南时,房子早变成别人的了。
无论如何,法院都不应该犯这样的低级错误。法院工作人员称当时案子多情况紧急,但法院啥时候案子不多了,哪个案子对当事人来说不重要呢?虽说法院工作者也是人,人难免会出纰漏,但这类纰漏完全可以通过层层把关的制度去避免。如果链条上的每个把关者都心不在焉,那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一时疏忽,而是系统性的漏洞了。
李先生经历了坐过山车般的一天,好在有惊无险,房子安然无恙,但他本不该遭遇这类荒唐事,为之付出时间和经济成本。李先生可以宽宏大量,接受法院的道歉,但法院为此搭上的公信力,对法律权威的损害,没那么容易恢复。对相关责任人的严肃问责不可或缺,但法院查清问题到底出在哪,该如何升级流程,防止类似乌龙拍卖事件再发生,更为重要,不能再给人留下“草台班子”式的印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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